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随遇而安:好评
常来这家老酒店,位置环境都还好,房间内设施比较全,也比较安静。前台服务也很好。这次住的房间无线网络信号比较强。但性价比真不高,而且停车场也开始收费了。
可可:好评
中规中矩的酒店,性价比比较高。房间光线好。
Serena:好评
服务态度非常好,就是想知道怎么会有送小卡片的,每天出门回来打开房间都会看见有**小卡片的存在,这让带孩子的家长们没办法解释.请加强对进入酒店这样的人员的管控